2009年7月7日 星期二

藝術

或許我們都認為繪畫是藝術、音樂有藝術、舞蹈可以藝術、……,很多的技能都可以是藝術,唯獨日常維生的工作就好像跟藝術無涉一般,將就、馬虎、隨便、……,可以交待得過去就行了。

如果您曾委託他人工作,而成果離您的標準遠得很,這時是要修正自己的標準抑或認賠換人重來呢?

追求工作成果讓它像是藝術的呈現,會不會變成無可救藥的完美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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