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4日 星期一

速限

交通號誌或標線,應是為了維護用路人的安全以及提昇運輸工具的流量效率而設計的吧,但是卻老看到許多的號誌或標線背離了這個原則,例如: 一條直通的四線大馬路; 速限50km,這樣真能降低事故的發生? 如果低速就能降低肇事率,為什麼不定 30 或 40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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