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擔保叫作呆,好像很有道理哦……
因為那是A,B聯手害死C的把戲,A就是貸出人,B是借入者,而C是那呆頭鵝。
如果A不僅有能力貸出財物、並且有能力了解對方是否還得出來,理所當然可以賺取利益。
加上B只是一時不便,不得不向人相借,而屆時一定還得出來的情況下,那需要C的存在。
但現今;A想賺取利益不負評估借方能力的責任,B只圖脫離困境,償付的事以後再說,C的被需要角色因而產生。
但遊戲規則裡好像沒有C的任何好處,但硬要玩,那就看誰有權勢囉唆!因為訂規矩的就屬他們那一國了。
探索真相勿信傳言, 實證真理不惑邪說。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